渝东南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项目(4、5、6、7厂房)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4-02-02阅读次数:
本招标项目渝东南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项目已由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江发改委函〔2022〕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枳丹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政府债券资金及由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枳丹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4#、5#、6#、7#厂房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黔江区城南街道香水居委一组(小地名老王坝)。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主要包括新建工业厂房7 栋,设备房、水泵房各1栋,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 138170m2,总建筑面积74879m2,及配套建设厂区道路、室外管网、绿化及充电桩等附属设施。本次招标为4#、5#、6#、7#厂房及功能设备用房等,蕞大跨度27.3米。
2.3☑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13891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3891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经审查合格的施工设计图图纸上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为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单独投标,也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无;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3)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2-07 12:00:00(北京时间)前。
招标人应于2024-02-09 17: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2-27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重庆市枳丹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黔州大道西段50号博宏大厦1幢1-8-1
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上丁商务楼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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