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经贸合作区
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资控股企业,通过在境外设立的中资控股的独立法人机构,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完备、主导产业明确、公共服务功能健全、具有集聚和辐射效应的产业园区。【详细】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境外经贸合作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改委、商务部等28部门关于加强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商务部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支持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印发《境外经贸合作区服务指南范本》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印发《境外经贸合作区服务指南范本》的通知
关于加强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风险防范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过确认考核的境外经贸合作区名录
江苏太湖柬埔寨国际经济合作区投资有限公司
尼日利亚莱基自由贸易区(中尼经贸合作区)
俄罗斯中俄托木斯克木材工贸合作区
中俄(滨海边疆区)农业产业合作区
黑龙江东宁华信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黑龙江省牡丹江龙跃经贸有限公司
吉尔吉斯斯坦亚洲之星农业产业合作区
中国·印度尼西亚聚龙农业产业合作区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技术支持: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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