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7日,邹城市2024年第21批次建设用地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公告如下: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邹城市2024年第2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H〔2024〕235号)批准征收我市土地7.246公顷。
拟征收地块1位于太阳纸业以西,规划富阳路以北,鲁抗医药以南,幸福新村地段,总面积0.7095公顷,其中农用地0.7095公顷(其他林地0.2582公顷,坑塘水面0.2875公顷,沟渠0.1479公顷,其他草地0.0159公顷)。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拟征收地块2位于太阳纸业以西,规划富阳路以北,鲁抗医药以南,幸福新村地段,总面积1.6671公顷,其中农用地1.6671公顷(水浇地0.7275公顷,果园0.1512公顷,其他林地0.6069公顷,农村道路0.0372公顷,其他草地0.1443公顷)。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拟征收地块3位于太阳纸业以西,规划富阳路以北,鲁抗医药以南,幸福新村地段,总面积0.1813公顷,其中农用地0.1813公顷(水浇地0.0195公顷,其他林地0.1565公顷,沟渠0.0053公顷)。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拟征收地块4位于太阳纸业以西,规划富阳路以北,鲁抗医药以南,幸福新村地段,总面积1.6881公顷,其中农用地1.6881公顷(水浇地0.3040公顷,旱地0.0228公顷,果园0.0606公顷,其他林地1.2856公顷,其它草地0.009公顷,农村道路0.0052公顷,设施农用地0.0009公顷)。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拟征收地块5位于省道319以北,山东友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附近,总面积3公顷,涉及大束镇新葛村、水河村2个村土地。其中:新葛村征收土地总面积1.1979公顷,农用地1.1979公顷(旱地1.036公顷,农村道路0.0012公顷,沟渠0.0208公顷,田坎0.1399公顷);水河村征收土地总面积1.8021公顷,农用地1.8021公顷(旱地1.6009公顷,沟渠0.0259公顷,田坎0.1753公顷)。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一)费用拨付。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由邹城市财政部门按照签订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拨付至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银行账户,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拨付给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银行账户。
(二)交付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足额拨付后,相关各方要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济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邹城市2024年第2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H〔2024〕235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版权声明:本文由越南厂房土地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