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解除朗久地热资源调查探矿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日,西藏绿吉士能源有限公司竞得西藏自治区噶尔县朗久地热资源调查勘查区块,成交结果无异议。年,西藏绿吉士能源有限公司与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签订了《探矿权出让合同》(藏探出〔号)。因该公司自身原因未按照《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探矿权出让收益,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号)相关规定及《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日,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向西藏绿吉士能源有限公司下达《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解除朗久地热资源调查探矿权出让合同的通知》,依法依规予以解除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不再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并对合同中约定的探矿权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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