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城东区石岗镇划拨工业用地使用权
新余市城东区石岗镇划拨工业用地使用权
受月湖区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2年7月26日在江西钢城拍卖有限公司举行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起拍价及竞买保证金:
1、新余市城东区石岗镇划拨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
二、标的咨询和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即咨询和展示。
三、拍卖方式: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四、竞买报名手续:自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7月25日下午17时止,个人带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3张,单位凭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委托书,并提交保证金收据到本公司报名处办理竞买报名手续。有偿获取拍卖会资料,交纳竞买保证金。户名为:江西省国地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为:上饶银行鹰潭分行,帐号:171。
五、对本次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或其他优先权的单位或个人按有关程序、规定报名参加拍卖会,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六、报名地址:江西钢城拍卖有限公司(新余市长青北路315号房产大厦三楼)
本公告同时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网、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网、月湖区法院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鹰潭中级法院页面、《新余晚报》登载。
标的详情见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鹰潭中级法院页面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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