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威海市土地征收公告蕞新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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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山东省威海市土地征收公告蕞新出炉!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为提供项目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文登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葛家镇西于村
地块2位置范围:葛家镇旺格庄村、黄龙岘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葛家镇旺格庄村、黄龙岘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葛家镇旺格庄村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威海市文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为Ⅲ级区片,每亩补偿6.2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参照《关于威海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7号)规定执行。
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扬州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实践导师史西宁律师提醒大家,关于土地征收的国家补偿标准,要综合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土地的地理位置、土地的利用等诸多因素。我所居住的城市是相对发达的东部沿海城市,但其立场却相对落后。在不同的地方,如位于城郊的地方,补偿的方式差别很大。每亩20万元,偏远郊区每亩仅2万元。像这样的补偿标准今天真的很低,所以一些地方已经采取了一些缓解措施,比如为无地农民提供充分的社会保障,帮助村民安排就业等等。
拟于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3月27日由文登区自然资源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拟征地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拆迁单位申请复核。本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文登区人民政府依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编制并公告。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4月7日,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予以公开。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文登区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的土地现状调查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文登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2021年3月24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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