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汉镇油田村麻布地段1951463平方米土地用地性质与规划设计条件调整的公示
龙门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于2019年12月20日召开本年度第15次会议,审议永汉镇油田村麻布地段19514.63平方米土地用地性质与规划设计条件调整问题,现公示如下:
对照《惠州市龙门县永汉镇总体规划(2008-2020)》,宗地共有两种用地性质,分别为17896.74平方米林地与1617.89平方米道路用地。会议同意:
将19514.63平方米土地用地性质统一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主要内容为:1.0<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60米,停车位配建标准≥1.0个/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低层、多层建筑后退用地红线米,中高层,高层建筑后退用地红线米,可兼容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20%。
凡对规划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地址:龙新公路西埔路段自然资源局
龙门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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